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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比對方案
地下水環境現場監測儀參照生態環境部2020年12月1日發布并于2021年3月1日要求實施的《HJ164-202 0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中“監測采樣”要求的現場監測設備為原型進行設計研發,將待測地下水的水位、水溫、溶解氧、電導率、pH、ORP、渾濁度、嗅和味、肉眼可見物、色(描述)等項按照儀器操作引導分別進行測量或選擇后生成現場測量記錄報告,簡化了以往現場采樣監測需要攜帶多種儀器、需要多人配合的操作過程,使地下水現場采樣監測流程化、簡便化、精準化。